发布日期: 2024-05-21 18:29:24 来源:开云手机app-试剂盒
根据《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项目阳光挂网结果并切实做好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20〕1号)要求,依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总体要求,为持续推进我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生产企业参加2024年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增补应提供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具体公告如下:
未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的产品不能参与本次增补工作。
参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增补的生产企业,已注册挂网的,不需要重复注册;未注册的生产企业要在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
1、系统内注册:企业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试剂系统登录,进入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界面,点击“生产企业注册”,维护基础信息并提交,打印《企业账号申请单》。
2、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企业将申请注册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及《企业账号申请单》等,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放到一个文件里,发送到邮箱,邮件名称按“试剂账号申领-企业名”书写。
生产企业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试剂系统登录”,通过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在基础数据库--产品信息管理,按增补范围维护产品信息,勾选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完成增补操作。
生产企业注册及产品增补操作方法详见《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产品增补操作手册》(附件2)。
(一)生产企业需如实填报全国其他所有省份中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增补产品以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作为吉林省的挂网限价。
(二)增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一产品在吉林省内公立医疗机构现行执行的最低采购价格。
2024年5月16日5月21日15:00时
2024年5月16日5月23日16:00时
2024年5月16日 5月24日16:00时
2024年5月27日起,对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依据增补产品的数量及工作安排决定。
(一)企业要严格按时间安排完成注册及产品申报工作,过期系统自动关闭。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和产品,可在公示期内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送审。
(二)企业资质“审核通过”是企业产品挂网交易的前提,只有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均通过审核,其产品才能纳入体外诊断试剂采购目录。
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文本模板及具体操作详见,增补项目结束后,仍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将依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要求,暂停该企业全部的产品的交易、挂网资格。
(五)企业一定保证填报的价格信息真实、有效。如企业未按照实际申报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估制度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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