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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应该从哪里做起?

发布日期: 2024-03-04 17:16:24 来源:开云手机app平台下载

  在这里我不得不大声说一句,把食品安全与传播问题结合起来,在立法上是双重交叉的,毫无意义。让广告人去承担食品安全法,而不是受制于广告法,这看起来是为了让食品更加的安全,但其实是在搞连坐。这是一种最落后的防范危机的手法。如果食品安全法不能管好食品生产者,广告法不能管好广告从业人员,那么我们的法律就形同虚设。看上去很全面,其实毫无意义。

  所以对于新的法案中,对于广告人员在做食品广告中,若企业食品出现问题,广告人要受到刑事责任。个人觉得,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规范,根本不能起到实质的效果。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在它选择原料、配方、生产标准过程中,就已经产生了,一个不合格的原料、或者添加了有危害的配方或者采用了不规范的生产标准,产出的食品,在任何一环上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面向消费者的食品肯定会有问题。这跟传播就没有任何关系,还可以说毫无瓜葛。有那个脑子有问题的广告公司,会去做明智有问题的食品?明明白他们生产的食品不合格,而去冒天下之大不讳,做违心的传播,有那个明星敢为了钱去做不合格食品的广告,我想倪萍通知知道三鹿有问题,肯定第一个站出来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

  从这一点来说,自己觉得这个法案太过于末梢化了。只要抓住企业原料、工艺、生产的标准,抓住这三个源头不出问题,那么食品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如果对于原料体系、工艺配方、生产标准不能严格把关,那么安全事件就自然而然要发生了。

  事实证明,所有在众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过程中,那些专业的质检部门或者人员,这里包括企业的质检人员和国家的质检人员与机构,没有充分的发挥其专业才能及质检技术,很多质检人员在企业内受制于经营部门,不管是论权利还是收入,都要低于经营部门的人员,这使得我们的祖国很多食品企业的质检人员成了拿证明、证书的工具,而非真正左右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关键人员。而国家的各级质监部门,在检测或监督企业的过程中,很多并没有严格按照各项法律和法规及标准来执行,人性化的操作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突出反映出来的问题是食品检测不到位。

  如果质检人员能够从企业内进行把关,然后通过国家各级质检部门再次把关,加上先进的质检社会,严格的执行体系和标准。而不受制于经营者的权威和人情世故的摆布,那么中国的食品也就不可能会有这么多重大事件的发生。而中国社会的风土人群中,恰恰是滋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温床。

  更何况我们本身的检验测试能力较差,据悉中国目前缺乏一些对健康危害大而国际贸易中十分敏感的污染物(如二恶英及其类似物、氯丙醇和某些真菌毒素)的关键检测技术。如在农药残留检验测试方面,美国的FDA的多残留检测的新方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的DFG方法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大多残留检测的新方法可检测251种农药(其中GC-MS检测239种,HPLC-Fluor检测12种),而中国缺乏同时测定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技术。

  因为没有强势的质检,系统的检测,所以食品安全不能获得保障,便能够从企业的生产线上销售到市场中去,这是食品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